早上,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报了这样一则新闻:
大丹狗护崽向主人下口
狗一向以对主人忠诚闻名,可昨日,农安县73岁的曲大娘被自家4只大丹狗咬伤,身上多处被撕烂。目前,老人仍未度过危险期。
原来,老人家的狗刚下崽没多长时间,当日老人在院里突然脑血栓发作,倒在狗崽边,狗崽吓得躲闪,这时其它4只大狗见状,异常凶猛地扑向老人撕咬!
某动物医院的医生解释:由于狗在下崽后的护崽天性,使它们极易动怒,以为主人会伤害幼崽而出口攻击主人,这也是出于本能。
新闻中,不断有市民出面,愤怒谴责狗的凶猛,严词声讨其他狗主人的罪恶,洋洋洒洒列举养狗对社会对人类的危害。
想起在天涯里看到的一个帖子,贴了许多狗被人类残杀的照片,跟帖里有爱狗的,表达了怜惜伤恸的感情,也有幸灾乐祸的,高兴欢呼大快他心。
媒体也在频频载播“公园大狗咬伤女孩”、“狼狗吞食男孩”之类的消息,反正是此事一出,呼声一片,有人说应该禁止养狗,有人说应该严格追究犬主刑事责任……政府好象一直也在强调,要市民文明、合法养犬。
我自己本身就在养狗,这真的是一件有趣的事情,生活中有了它多了许多意象不到的乐趣,我也很清楚饲养宠物不单是一件有趣的事,更是件严肃的事,因为我必须承担很多责任和义务,对它,对别人,对我自己。
但说实话,我并没有严格按相关规定来饲养,没有办狗证,没有注射狂犬疫苗,它也曾经咬过路人(很轻地),夜里不时狂吠,也曾在外随地大小便(大多数都处理了)……我该怎么办?办了狗证注射了疫苗,它照样叫照样需要大小便,我在上班不可能随时对它严加管教;把它送走?它已经成为家中的一员,我养了它就要对它负责,如果它受到伤害,就象亲人受到伤害一样。
说这些我绝对没有推卸责任\蒙混过关\爱咋咋地的意思,我既想做个文明的市民,又想给我家狗狗一个舒适安全的窝. 因为两者似乎不可兼顾,因此上不知如何是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