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来,真的是万事万物互有联系。
周四奉命采访分众老总江南春,得红包一个。
左思右想,不知做何处理若上交,同事肯定会背地私语,说我乖巧;若私吞,老板定是知道,认定此同志不安分。
最后决定老实汇报,把球踢给大板。周五早上上班,据实汇报,大板说:你自己留着吧,当辛苦费了(他最是精明,此刻虽充当大方,但肯定会在月底奖金中计较)!
于是,中午请设计部女同事们吃饭。征得意见,一行5人来到尖沙咀,共消费109元。大家吃得开心,聊得欢快。不料—
先来个补白:本人吃东西一向仔细,习惯动作是左手拿勺,右手握筷,勺子用来舀东西,筷子负责往嘴里扒拉,所以一般情况下蛛丝马迹都逃不过我的眼睛。
书接上回,我正要往嘴里送一勺豇豆,赫然而见一只虫子,个头不小,已经被煎焦了!!
那份菜已被我们瓜分得差不多,说不定大家的肚子里都装了若干条虫子。
叫服务员上来,服务员说换份,YS不干。
换领班过来,领班一脸讪笑,笑了一阵子,估计脸上的肌肉都僵硬了。YS和WL也不干。
我寻思退了那盘菜就行了。不过YS说,要让尖沙咀把整桌都免了!她说和她哥一次上家四星级酒店吃饭,就发生此类情况,后来酒店赔了2000块来息事宁人。牛!
经理来了,是个穿POLO的男的。态度相当不好,本来我想打个圆场,可看见他的样子就觉得不顺眼。知道他说啥吗——不就是个虫子吗,有虫子还证明是绿色食品呢!
我靠!
当下YS就火了,那好,你把这盘菜留给我们,我们上卫生部门检验去!
那小子也牛,“哗”把盘子一撇,行,你们拿走吧!
不过紧接着发生的事情,让我们目瞪口呆——他乘我们跟他打嘴仗的乱机,一把抓起虫子,放嘴里了!
靠,丫太牛X了!
我们的证据就这样被他毁灭了!
最后的解决办法是:退掉那盘菜,整桌再打5折。
据说很多饭店的经理都练就了一副吃证据的本领,不管是蟑螂、苍蝇还是老鼠、趾甲,都能放嘴里,也算绝活呀。
不过,本人头次经历这种事情。一句话,服了!